总起拍价超14亿元!福州马尾区、长乐区7幅地块明日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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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四城区的土拍热度尚未褪去,明天福州马尾、长乐两区也迎来了2021年度土拍收官之战。本次土拍两区共推出7幅地块,其中马尾2幅,长乐5幅。总体量237.33亩,总起拍价14.495亿。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两区的竞拍规则与福州四城区土拍并无太大出入,含住宅用途地块溢价率均控制在15%,达到限价通过摇号决出竞得人,非住宅用途地块则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具体如下:
1、明天上午10:00,马尾区2幅地块出让,地块信息如下:
马宗地2021-09号地块位于马尾快安上德村,104国道东侧,机场高速西侧,土地面积11983㎡(合18亩),用途为社会租赁住房用地,容积率上限2.0,限高60米。其中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且不高于3000㎡。该地块起始价3000万元,起始楼面价1252元/㎡,较高限价3450万。
公告要求:
(1)地块新建建筑装配式建筑规定按福州市相关文件执行,由马尾区住建局负责牵头监管。
(2)地块内涉及福州市历史建筑按福州市有关历史建筑处置相关文件执行,历史建筑不计容不计密。
(3)地块全部作为社会租赁住房,商业及地下停车位自持。地块在产权登记时,应当整体确权登记,不办理分户产权,禁止分割转让、销售。且未经批准,受让人的出资比例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不得改变。
(4)社会租赁住房的设计、套型、建设、装修及经营管理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综[2020]117号)、《关于国有用地新建(配建)租赁住房工作导则》《关于新建租赁住房项目规划设计工作导则》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落实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19]134号)、《关于国有用地新建(配建)租赁住房实施细则》执行。租赁住房套型具体建筑方案及套型配比应经马尾区住建局确认,社会租赁住房纳入福州住房租赁市场服务监管平台统一管理。该地块住宅部分的户型按福州市相关文件执行,由马尾区住建局负责牵头监管。
马宗地2021-10号地块位于亭江镇,东临亭江大道,西临西亭康城。土地面积6194.1㎡(合9.29亩),用途为住宅用地,容积率上限2.8,限高80米。该地块起始价5150万,起始楼面价2969元/㎡,较高限价约5922万。
公告要求:
(1)地块新建建筑按福州市政府2017年5月23日出台的《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试行)》(榕政综〔2017〕1164号)规定的标准实施,由马尾区住建局负责牵头监管。
(2)安置型商品房按建设、交房进度分三期向竞得人拨付购房款。排名前列期:项目工程形象进度经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核实具备申请预售条件后,由征收实施单位及区土发中心向受让人拨付40%的购房款。第二期:被征收人与竞得人签订安置型商品房购房合同1个月内,由征收实施单位及区土发中心向竞得人支付40%的购房款;安置型商品房取得预售许可证满3个月后,如仍存在未对接的房源,由征收实施单位及区土发中心在3个月内进行回购并支付40%的购房款,该部分回购的房源由马尾区政府统筹调配使用。第三期:剩余20%的购房款待交房后一个月内付清。
(3)该地块内7000㎡安置型商品房配建安商房对接单价8200元/㎡,剩余建筑面积均为商品房,7000㎡安置型商品房户型比例由竞得人与亭江镇政府另行协商约定。
(4)地块按照容积率均衡布置原则建设的前提下,剩余可售商品房可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建设,并满足《福州市城乡规划局关于规范配建房均衡布局的通知》(榕规办〔2017〕77号)要求。
(5)应设置建筑面积不小于18平方米垃圾屋1处、设置于地面一层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快递服务用房1处、临地块交通出入口设置每处建筑面积不小于15平方米门卫收发室,由竞得人负责配建,建设费用由竞得人承担,产权归全体业主共有,移交给物业代管。其他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函。
2、明天下午15:00,长乐区5幅地块出让,地块信息如下:
长乐2021拍-12号地块位于营前街道营滨路西侧、营立路南侧,用地面积16068㎡(计24.13亩),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容积率上限2.0。地块起拍价2.7亿,起始楼面价8402元/㎡,较高限价3.105亿。
公告要求,该地块商品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未满三年的,不得上市交易,不得办理转让公证手续。
长乐2021拍-16号地块位于首占新区作新路北侧、海峡路东侧,总用地面积20197㎡(计30.30亩),实用地面积14700㎡(计22.05亩),用途为旅馆(酒店)用地,容积率上限1.8。地块起拍价6800万,起始楼面价2570元/㎡。
公告要求,2021拍-16号地块出让后,根据建设项目现场具体条件(包括运距、耕作层质量等),告知用地单位是否开展耕作层剥离。开展耕作层剥离的地块竞得人须无条件配合施工单位开展工作。
2021滨拍-7号地块位于滨海新城漳江路东侧,湖文支路南侧,漳江支路西侧,金滨路北侧,用地面积39415㎡(计59.12亩),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容积率上限2.0。地块起拍价4.9亿,起始楼面价6216元/㎡,较高限价5.63亿。
公告要求,2021滨拍-7号地块竞得人应按照《福州滨海新城城市信息模型交付通用标准(试行)》(新区规发﹝2020﹞9号)要求将项目模型数据提交当地规划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021滨拍-8号地块位于滨海新城万新路东北侧,金江路东南侧,福海路西南侧,用地面积35673㎡(计53.51亩),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容积率上限2.0。地块起拍价4.4亿,起始楼面价6167元/㎡,较高限价5.06亿。
公告要求,2021滨拍-8号地块竞得人应按照《福州滨海新城城市信息模型交付通用标准(试行)》(新区规发﹝2020﹞9号)要求将项目模型数据提交当地规划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021滨拍-9号地块位于滨海新城壶井路东北侧,漳东支路东南侧,商务一路西南侧,漳江路西北侧,用地面积34172㎡(计51.26亩),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容积率上限2.0。地块起拍价1亿,起始楼面价1463元/㎡,较高限价1.15亿。
公告要求:
1、2021滨拍-9号地块须建设可建住宅建筑总面积100%的租赁住房,租赁住房套型面积配比参照《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完善租赁住房项目规划设计工作导则的通知》(榕房〔2021〕67号)要求执行。项目建设方案由自然资源和规划事务部、区城乡住房和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同确认后实施。
2、2021滨拍-9号地块在产权登记时,应当整体确权登记,不办理分户产权,禁止分割转让、抵押、销售。且未经批准,受让人的出资比例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不得改变。
3、2021滨拍-9号地块实行装修一次到位,未按要求装修到位或不符合装修标准的,不予通过核验,装修参考标准主要分为公共和套内两部分。装修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完善租赁住房项目规划设计工作导则的通知》(榕房〔2021〕67号)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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