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CBD厦航广场规划调整 建筑总高度调整为75米以下!

福州资讯助手1 2021-01-22 17: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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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厦航林浦洲临江地块规划的调整公告。公告显示,厦航林浦洲临江地块规划条件调整已经法定程序获得福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榕政综〔2018〕239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规定,现将经市政府批准的规划条件调整予以公布。 厦航林浦洲临江地块位于南江滨西大道

近日,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厦航林浦洲临江地块规划的调整公告。公告显示,厦航林浦洲临江地块规划条件调整已经法定程序获得福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榕政综〔2018〕239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规定,现将经市政府批准的规划条件调整予以公布。

厦航林浦洲临江地块位于南江滨西大道南侧,东部办公区西侧,经市政府研究,对该地块规划设计条件进行调整,具体指标如下:

(1)用地性质由商务办公用地调整为商务办公、商业(酒店)用地;

(2)实用地面积由32034平方米调整为25833.3平方米,其中,酒店建筑面积38500平方米以下,商务办公面积39000平方米以下;

(3)建筑总高度调整为75米以下。

2010年11月11日,厦门航空有限公司以2.04亿元竞得福州林浦洲地块(宗地2010-49号),并命名为“厦航广场”,楼面地价1404元/㎡。地块位于仓山区南江滨东路东段西南侧,分沿江地块及南地块,面积54394平方米(合81.59亩),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商务办公)。

据悉,地块原指标为:沿江地块土地面积32034平方米(合48.05亩),南地块土地面积22360平方米(合33.54亩)。地块容积率3.0以下(含3.0),建筑密度33%(含33%),绿地率30%以上(含30%),建筑总高度控制在60米以下(含60米)。

地块竞得人应在福州长乐国际机场停放足够的飞机,福州分公司及飞行员、机务人员个人所得税等税收应在福州缴纳,住宅部分仅限在公司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中间转让,不得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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