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13.51亿并购涉嫌违规被监管

焦点网友99001092438 2017-03-17 22:39:18
用手机看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因其重大资产购买交易存在违规情形,阳光城领到了深交所下发的监管函。

因其重大资产购买交易存在违规情形,阳光城领到了深交所下发的监管函。

根据该份监管函,近期,阳光城对外披露了《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等文件。经深交所审查发现,阳光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交易存在两处违规情形: 其一,2017 年1月24 日,阳光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相关议案。但该公司于2016年12月5日前,根据《产权交易合同》的相关约定向浙江产权交易所支付了标的股权转让价款135120.00 万元,向交易对方偿付了首期股东借款273545.63万元,并在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23日期间对部分标的公司股权办理了工商变更手续。阳光城在办理相关股权工商变更手续前未按规定履行完成相关审议程序。其二,阳光城在收购本次交易相关标的中大房地产集团南昌有限公司的13%股权时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深交所就此指出,阳光城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 条、第 2.1 条的规定。

回查公告,1月6日,阳光城披露了《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摘要》。1月13日公司披露,董事局第八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购买议案。公司拟以13.51亿元现金收购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物产中大”)全资子公司中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物产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物产民用爆破器材专营有限公司挂牌出售的杭州中大圣马置业及浙江物产良渚花苑等15家公司股权组成的股权资产包,同时承接物产中大及子公司对标的公司及其项下投资的富阳中大酒店截至2016年11月29日的应收债权91.18亿元。本次交易总成交金额(包括股权竞得价款及承接债金额)为104.69亿元。(来源:中国证券网)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