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事业共创千亿,福晟集团力推事业合伙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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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军易得,一将难求”。处于快速上升期的地产企业,希望以事业凝聚关键的领导人才,通过共同持股的方式让大家实现利益共享,让事业合伙人在公司平台上发挥较大才华,与公司实现共赢。
6月27日,福晟集团事业合伙人机制发布会在福州隆重举行,福晟集团董事局主席潘伟明,福晟集团副董事长、联合创始人陈伟红等领导出席现场,为到场的15位福晟集团事业合伙人授牌。
事业合伙人不仅要有创造价值的能力,更为重要的是有共同的价值观,并且对企业文化有高度的认同。通过价值共创、风险共担、收益共享形成利益共同体、事业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并据此引导员工建立文化认同、企业忠诚、创业激情、工作热情,进而实现公司业绩和个人收益的增长。
福晟事业合伙人制度是一项在现有的薪酬体系及跟投制度下创新的长期共享激励制度。这个机制与薪酬及跟投并举而行、叠加运行,是一项更具体、更具落地性的共赢共享措施。这项举措是与福晟共成长、共繁荣的长效机制。
福晟希望更多的优秀精英加盟到福晟,成为福晟的事业合伙人、福晟的股东。事业合伙人是股东,优秀员工、优秀福星也是股东,十年以上的员工也是股东。搭好平台,将吸引一大批优秀的人过来,为福晟添砖加瓦。
福晟眼中的事业合伙人
从起源到落地生根
活动上,福晟集团事业合伙人、福晟集团董事、福晟地产集团执行总裁吴继红表示,从晋商身股制到当代事业合伙人制,是从利益共同体到事业共同体、命运共同体的转变。时代呼唤企业家的价值,人才的价值在不断彰显。资本并不是最稀缺的资源,最稀缺的资源是人力资本,是技术和管理的核心人才。在人的价值不断彰显的今天,福晟把人才纳入合伙人的行列,与他们共同决策企业命运,与他们共享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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