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村新城一区(原琴湖湾西区)项目商务办公楼拟调整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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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浮村新城一区(原琴湖湾西区)项目商务办公楼拟调整公示。公示显示,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浮村新城一区(琴湖湾西区)位于晋安区福飞路以东、北三环北侧,容积率2.57,建筑密度18%,绿地率30%,于2016年9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除9层商务办公楼尚未动建,其余均已建成。现建设单位申请在满足土地合同、补充合同及规划要求的前提下局部优化调整总平面及商务办公楼,具体如下:
(一)总平面图中B地块中原9层商务办公建筑调整为6层商务办公建筑,建筑高度由36米调整为24米,计容建筑面积由4600平方米不变,占地面积由666.38平方米调整为677.84平方米。建筑轮廓结合景观立面及建筑内部功能优化相应调整。
(二)地面机动车布局调整,西侧机动车停车位调至地块东侧,车位数不变;东侧非机动车停车位调整至建筑南北两侧,非机动车位由100个调整为172个;场地出入口由建筑西侧改至地块北侧,与保留住宅通道共用出入口。
调整后各项指标及总指标满足相关规划要求及土地合同,具体调整详见附件。现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规定,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详情可查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zygh.fuzhou.gov.cn),公示时间为2021年7月22日至2021年7月30日。
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行政审批处反映(地址: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如需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法规处提出申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4号楼5层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编:350500。
附注:
1、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2.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3.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一:原批总平面图
附件二:拟调整总平面图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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