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出台实施意见 中小学全面高质量开展课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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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日报记者 谢薇)日前,福州市教育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市中小学课后服务扩面提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确保到2022年底,课后服务全面高质量开展,服务形式和内容能有效满足学生的多样化需求。
与家长接送时间“无缝对接”
实施意见明确,课后服务对象为全体有需求的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含民办学校在校生),并优先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单亲家庭子女、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特殊群体需要。
课后服务于校历确定在校学习日开展,包含两个时间段:一是上午放学起至下午上学前,二是下午放学起至18:30前,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有条件的学校可适当扩大到其他课后时间。鼓励学校实行弹性离校制度,分批设定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实现与家长接送时间“无缝对接”。对课后服务结束时家长接送仍有困难的学生,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有条件的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学校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轮班及“弹性上下班制”。各县(市)区可结合实际探索将课后服务适当扩大到周末和节假日,对有需求的学生进行兴趣特长培养。
鼓励采用“1+X”方式开设综合性课程
服务具体内容分为普通延时托管服务及特色集体活动服务两类,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
普通延时托管服务,指以校内教师为主力,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安全看护、补习辅导和答疑等基础服务内容。
特色集体活动服务,指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实际,鼓励学校通过外聘具有资质(有教师资格证或社会专业人员资质)的教师、志愿者(有单位推荐证明)或引进第三方机构的方式,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体育、劳动、阅读、兴趣小组、社团活动及拓展训练等个性需求服务,较大努力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鼓励学校创造条件为学生提供午休服务。学校可根据本校实际条件、参与人数、管理方式等因素跨年级、跨班级组织,必须在满足普通延时托管服务的需求下再拓展特色集体活动服务。
鼓励学校采用“1+X”(普通延时托管服务和特色集体活动服务相结合)方式开设综合性课程。
配齐配足教师并给予补助
原则上按每30名学生配1名教师,每90名学生加配1名教辅人员(教师)标准,配齐配足教师并给予补助。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师承担,也可聘请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提供。课后服务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要的,可适当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遴选,在“e福州”的福州市课后服务平台建立校外培训机构、教师和服务内容的目录,供学校选择使用,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机构及教师实施定期考核并建立评估退出机制。
对完成规定教学和管理任务后额外承担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教职工发放课时补助,标准不超过编外教师课时补助标准或结合县(市)区实际确定。
来源:福州新闻网 作者:谢薇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