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发问:关于福州住房公积金提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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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住房公积金能不能提取,该如何提取,需要哪些材料,一直是众多网友们比较关心的问题,近期也有网友提出疑问。
排名前列位网友提出的问题是,关于离职后未再就业的公积金提取问题,官方是这样回答的......
诉求编号:FZ19031500091
诉求标题:公积金提取
诉求内容:我是厦门户口,在福州缴纳住房公积金,算是本省异地!现在已经离职!不在福州工作,请问我的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提取出来?有没有相关的规定?要如何操作?
回复意见: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离职后未再就业的,可在账户封存满六个月后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且近两年内未以离职为由申请提取过住房公积金,可提供以下材料至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三层公积金窗口申请提取:
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3、公积金所有权人本市同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一类储蓄卡。
4、办理时需面签一份“两年内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申请”的承诺书。
5、他人代办的,需另提供:(1)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2)个人授权委托书。
如仍有疑问,请您登录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处理完毕。
第二个网友提出的是关于公积金二次提取的问题,官方是这样回答的......
诉求编号:FZ19020600194
诉求标题:住房公积金问题
诉求内容:去年提取过一次住房公积金,今年准备购买一套二手房,请问是否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如果可以的话,需要带哪些材料?望回复。
回复意见: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依据您的描述,您购买二手房,且符合申请提取前12个月内未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可申请提取公积金。同时,购买二手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从不动产权属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提取。您可携带以下材料至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三层(台江区高桥路69号)公积金综合业务柜面申请办理:
1、有效身份证原件。
2、公积金所有权人本市同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一类储蓄卡。
3、购买二手房的(含拍卖房),另提交:
(1)不动产权属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房产/土地使用权权属转移涉税证明原件。
4、配偶代为申请的,需另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配偶有效身份证原件。
5、他人代办的,需另提供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委托书原件、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6、产权人为配偶的,需另提供婚姻关系证明。
如仍有疑问,请您登录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处理完毕。
有公积金提取问题及需求的网友可以参照以上的官方回复,若条件符合,可准备相应材料到官方部门进行办理。
希望,以上的内容对您的疑问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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